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宋朝几个监,以及北宋四监司职责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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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北宋四监司职责
四监司:有监察州县之权的地方长官简称。宋转运使与安抚使司、提点刑狱、提举常平皆有监察辖区官吏之责,统称监司。合称四监司。互不统属,既各有主管范围,又互有重叠。可谓用心深远。宋代转运使司,俗称"漕司",宋初只负责转运物资事务,后举察本地区知州、通判等官员的政绩。安抚使司,俗称“帅司”,由本路重要州府长官兼任,主管一路军政,兼任民政、司法、财政。提点刑狱司俗称“宪司”,主管一路司法刑狱及治安事务。有监察官吏之责。宋神宗增加提举常平司,俗称“仓司”主管简称"仓司",掌管一路的常平仓、义苍,以及免役、市易、农田水利等事务,也负有监察官吏之责。
[Two]、宋朝管刑狱的部门
中央监狱是指设在京师而隶属于中央官署的监狱。
主要有御史台狱、大理寺狱和开封府狱。“御史台狱”是比较高监察机关御史台的下辖机构,主要关押犯罪的官吏。
地方监狱是指宋在州县两级设立的监狱。
宋朝地方行政机构有路、府(州、军、监)、县,路是指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非一级政府,一般不设监狱。但是,各路设立提点刑狱使司(又称宪司),掌一路下辖州县的刑狱之事。
宋在诸州设司理院狱和马步军院狱,司理院狱是民狱,马步军院狱是军狱。县狱仍行旧制,无军事监狱和非军事监狱之分。
[Three]、北宋,设立了什么和什么监督地方
〖One〗、赵匡胤黄袍加身取代后周建立了大宋,这一位行伍出身的皇帝,吸取唐末五代以来的藩镇格局的混乱局面,在他开国之后,便加强了对地方和地方官员的监督,并且形成了大宋独特的监督体系。
〖Two〗、宋朝是一个比较有意思的朝代,他的行政机构和官员都比较多,有些是重复设置,也就是说有些机构的职能是重叠的,当然有官员的职责也就相应的重叠了,这样官员相互牵制,分权,最后的权力全部都集中到了皇帝手中,赵匡胤当初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分权来达到集权,这样就可以避免唐末的藩镇割据,事实证明他的目的达到了。
〖Three〗、在地方监察制度方面,宋朝建立了与路、府州二级相适应的监察体系,并且对地方监察体制自身监察进行了强化。宋代的地方监察体系层次是二级层次结构,分为路级与府州、军、监级。
〖Four〗、府州、军、监级的监察机构主要负责监察本级官员,同时辖区内的县级官吏负有按察之责。路级监察机构包括提点刑狱司、转运司、提举常平司,《大宋提刑官》中宋慈提点刑狱司的官员,人称宋提刑,他可以对辖区的内案子重审等,这就是一种监察。
〖Five〗、这些路级监察官员这些官员被统称为监司,而府州、军、监级监察机构称为通判厅。在宋朝你经常能够听到一个官职通判,比如苏轼曾经就担任过杭州通判。
〖Six〗、这种监察制度在地方上形成了一个严密的监察网,极大的达到了虚弱地方的目的,加强了宋朝的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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