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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权利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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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权利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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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北宋权力架构
  2. 宋朝分割相权制措施
  3. 南宋参知政事是几品官

[One]、北宋权力架构

〖One〗、宋朝的政治体制大体沿袭唐朝的政治制度,但宰相不再由三省长官担任,而是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

〖Two〗、又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通称执政,与宰相合称“宰执”。宋朝的相权大幅萎缩,仅负责行政职能。中书门下与枢密院合称二府,掌文武大权。

〖Three〗、又设盐铁、户部、度支三司,主管财政大权,号称计省。这样三司、宰执、枢密使三权互相制衡,因此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

〖Four〗、宋朝还在御史台之外增设谏院和置谏官,这些都是监察机构,负责弹劾等事宜。

〖Five〗、经过这番改革,而皇帝便可以总揽大权。北宋政府采用分化事权的方式,将宰相职位由多人担任,同时还设置了枢密使、参知政事、三司使,来分割宰相的军、政、财权,使皇帝掌握的权力超过了历朝历代。

〖Six〗、宋朝还实行官衔与实际职务分离的官吏任用制度,即“官、职、差遣”制度。官即官名,如尚书,侍郎之类,只是一种虚衔,作为叙级、定薪俸之用;职亦称贴职,是授予一部分文官的荣誉衔,并无实际职掌,如学士、直阁之类;差遣才是官员所担任的实际职务,故亦称职事官,枢密使、三司使等,属于此类。一般官员则在所担任的职务之前,冠以“判、知、权、管勾、提举”等字眼,如判寺事、知州、提举常平等,以示差遣。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中央集权。

[Two]、宋朝分割相权制措施

做结论,宋朝分割相权字的措施如下,宋代将丞相改称为参知政事,然后在朝廷上设立了三个参知政事,并且还为这三个餐之胜治设立了六个副参知政事,并且还在中央上设立了三司,主要是分割财政权并权和行政权,通过这些措施,增加了中央集权。

[Three]、南宋参知政事是几品官

〖One〗、南宋参知政事是正二品官,副宰相级别。

〖Two〗、是中国古官职名。原是临时差遣名目,唐太宗贞观十三年(639)十一月,以刘洎为黄门侍郎、参知政事,参知政事始正式作为宰相官名。到南宋,设中书门下(习称政事堂),此后参知政事则演变成一个常设官职,作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削弱相权,增大皇权。

〖Three〗、参知政事,又简称“参政”。是唐宋时期比较高政务长官之一,与同平章事、枢密使、枢密副使合称“宰执”。唐制以中书令、侍中、尚书仆射之外他官任宰相职,给以“参知政事”等名义。宋代以参知政事为副宰相。简称“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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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政事# 宋朝# 宰相# 分割# 枢密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