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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怎么处理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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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怎么处理犯人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宋朝怎么处理犯人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宋朝怎么处理犯人以及包公有立即斩首犯人的权利吗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块儿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宋朝内狱是什么意思
  2. 宋代的代表性刑罚是
  3. 包公有立即斩首犯人的权利吗

[One]、宋朝内狱是什么意思

宋朝内狱,是专门关押犯事的官眷的监狱。宋朝(960年—1279年)是中国历史上承五代十国下启元朝的朝代,分北宋和南宋两个阶段,共历十八帝,享国三百一十九年.宋朝出现了宋明理学,儒学得到复兴,科技发展迅速,政治开明,且没有严重的宦官专权和军阀割据,兵变、民乱次数与规模在中国历史上也相对较少.

[Two]、宋代的代表性刑罚是

〖One〗、1杖刑2因为宋代认为罚金不能惩治罪犯的心理,而轻刑又不能有效震慑罪犯,同时又不愿意频繁地使用死刑,因此采用了以杖代罚的方式,即用竹杖或木杖进行鞭打。

〖Two〗、3杖刑在宋代是非常普遍和重要的一种刑罚,它不仅被用于惩罚小偷、流氓等轻罪犯,也被用于惩罚叛逆、谋反等重罪犯,甚至在一些经济案件中也被使用。

〖Three〗、杖刑的使用不仅起到了惩罚罪犯的作用,也成为了社会治安维护的一种重要手段。

[Three]、包公有立即斩首犯人的权利吗

〖One〗、自汉朝开始,普通刑事案件的死刑复核权都必须上奏中央政权。但此时还有各种历史残留因素,比如孔融因子哭父不哀而斩之,说明太守国相这样的2000石地方行政主官有斩杀庶民的权力。三国时期,魏明帝明确规定,除谋反与杀人罪外,必须呈报皇帝批准。

〖Two〗、此后历代都在强化死刑复核,隋朝规定普通死刑需要三次上奏皇帝。唐太宗规定京城死刑案需五奏皇帝,其他地方三奏。

〖Three〗、也就是说,普通刑事案件的死刑复核权力在皇帝之手。

〖Four〗、对于恶逆(比如弑父,弑兄,弑长,或者妻妾弑夫,奴隶弑主等),只需要一次奏请就可以处死。其余死刑案件需三至五次奏请皇帝定夺,以避免皇帝愤怒下草率杀人。

〖Five〗、明清时期,死刑改为中央组团隔离复核。每年夏天,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司抽调人员组成隔离审查组,对各省上报的死刑案件进行全面复核,三司各自出具意见。

〖Six〗、三司均同意死刑才能申报皇帝。如果两司同意死刑,三司长官进行会商,最终坚持原定意见的话,共同列出意见上报皇帝决定。如果一司同意死刑,也是进行共同会商,如最终坚持意见则发回重审。

〖Seven〗、皇帝对所有三司共同议定死刑的案件,可以调取资料自己再复核,也可以同意。最终皇帝在死刑名单中用红笔?选,称勾决。被勾决者逐级发送命令到基层,文书到达三日内但必须在冬至前执行。如到基层已超过冬至日,则禁止执行,第二年再请三司复核流程。

〖Eight〗、所以,不管是狄仁杰,还是包拯,都没有当庭处决罪犯的权力。

〖Nine〗、尤其宋代,分割权力更厉害。捕快抓人,形成初步调查报告给上级,第一位推事官对案件进行审讯,记录完整签名,不得给出结论,移交给下一位推事官。第二位推事官(一般是州军的地方长官)进行纸面复核意见,如认为有疑点可提审罪犯证人,然后给出初步判决意见,签名移交给主审官的各路提点刑狱进行三审。提点刑狱对整个案件进行逻辑判断,审核流程,最终给出结案判决书。这之后是刑部复核。再呈报皇帝三请。无论如何,北宋都不可能允许包拯掌握整个侦查、初审、二审、三审、复核、勾决、执行的死刑处置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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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死刑# 复核# 宋朝# 皇帝# 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