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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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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什么罪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宋朝什么罪和宋代的代表性刑罚是什么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宋朝什么罪以及宋代的代表性刑罚是什么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块儿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宋代的代表性刑罚是什么
  2. 宋代包拯杀皇上的故事
  3. 宋朝的刑罚刺配是怎么回事

[One]、宋代的代表性刑罚是什么

〖One〗、“刺配”这种刑罚,始于五代的后晋,后晋以前的流配,限于远涉,而不刺面。到了宋代,还把刺面与脊杖、流配等刑罚施于罪犯一身,美其名曰“打金印”。刺在犯人脸上的字,有大小之别,当时负责审判的官员认为罪情严重或者性情恶者,则刺上大体字;次之,则刺上小体字。

〖Two〗、所刺之字,除了“迭配某州(府)牢城”外,有些还把犯罪情由、服役种类刺在脸上,如“配某州(府)屯驻军重役”等。南宋时规定犯强盗罪免死流配者,“额上刺强盗二字,余字分刺两脸”。

[Two]、宋代包拯杀皇上的故事

〖One〗、在中国封建王朝的历史上,刚正不阿之人也大有人在,但能像包拯这样位极人臣的而又能善终的,那可不多见。不得不说,包拯是相当幸运的,因为他遇到了一个相当仁厚的君主,宋仁宗。如果把包拯和海瑞所所处的年代交换一下,让包拯生活的明朝嘉靖年间,对着嘉靖皇帝一顿喷,恐怕分分钟就被嘉靖贬到某个不知名的蛮荒之地去了,这辈子的仕途算是完蛋了。

〖Two〗、宋王朝乱世中建立,为削夺武将兵权,采用文人治国的方略,儒家礼教,最重要的便是忠君,爱国放在皇权后面!以包拯文人出身,更难免受到这种思想的浸染,可为百姓申冤断案,但不能涉及皇亲国戚,否则容易涉嫌谋反,这是封建帝王最忌讳的事!

〖Three〗、累迁监察御史,曾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贵。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祐六年(1061年),任枢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故世称“包待制”、“包龙图”。

〖Four〗、因为毕竟是皇权社会,贵族犯罪除了谋逆,都要罪减一等;杀皇亲之前,还要经过皇帝同意,哪能说铡就铡。即便是普通百姓犯罪,在宋朝也要经过死刑复核,选取合适的时间行刑,这不仅仅是程序正义,也是对生命的尊敬。所以包拯“龙头铡铡皇亲国戚,虎头铡铡贪官污吏,狗头铡铡流氓无赖”,都是小说、电视剧的文学加工,也是老百姓对法律公平的美好诉求。而包拯与枉法权贵的斗争,体现的不仅是敢于执法,更是善于执法、慧于执法。

[Three]、宋朝的刑罚刺配是怎么回事

〖One〗、刺配,指古代在犯人脸部刺字并发配边远地方。语出《宋史·刑法志三》:“刺配之法二百余条,其间情理轻者,亦可复古徒流移乡之法,俟其再犯,然后决刺充军。”

〖Two〗、其法可溯源到北朝的《北魏律》和《北齐律》,凡“论犯可死,原情可降”的鞭、笞各一百,并处以髡发之刑,发配边境,以为兵卒。隋唐法律确立封建五刑制度,废除了鞭、流并用的刑罚,改为流配、服役结合,凡处以流刑的,均于流放地服役一年。后唐时,对凡处以流刑的,一律附加杖刑。后晋时,又创刺面之刑,将刺面与流配结合起来,合称刺配,但是那时刺配仅为刺面与流刑两者合用。北宋时,统治者又实行折杖法,以杖刑代替原来的笞、杖、徒、流四种刑罚的执行。但同时又沿用和发展了后晋以来的刺配之刑,作为对死刑的宽宥。刺配之刑成为集刺面、杖刑、流配三种处罚于一身的重刑,仅次于死刑。宋代的刺配按罪轻重的不同而不同,分为刺配本州、邻州、500里、1000里、2000里、3000里及沙门岛等不同等级,刺面也分为“大刺”和“小刺”。凡犯重罪的,就把字刺得很大,而且根据不同的罪行,所刺的形状也不一样。如,宋朝曾规定:凡犯盗罪,刺环于耳后;处徒刑、流刑的刺方形;处杖刑的刺圆形,三犯杖刑移于面,“径不过五分”。后来又规定,“凡强盗抵死特货命之人”,在额头上要刺强盗二字,余下的字分刺两颊。所刺内容除“选配某州(府)牢城”外,也有把其犯罪事由等刺于脸上的。

〖Three〗、像是水浒传里宋江、林冲这些人都受过这个刑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标签:# 刺配# 刑罚# 宋代# 宋朝# 包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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