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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One]、汉朝的特别的法律制度
〖One〗、公元前206年,刘邦攻入咸阳,宣布废秦苛法与百姓“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这是西汉立法的开端“约法三章”。
〖Two〗、建立西汉王朝以后,面对新的形势,刘邦感到“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命丞相萧何参照秦律制定汉律.萧何在秦六律的基础上增加《户律》、《兴律》、《厩律》三章,合为九章,称《九章律》。《九章律》是汉朝的一部重要法典,是整个汉律的核心和主干部分.
〖Three〗、为了维护皇帝的尊严,补充《九章律》的不足,刘邦还命令叔孙通制定了有关朝仪方面的专律《傍章律》十八篇。此外韩信制定“军法”,张苍定“章程”。汉初的立法,直到汉武帝即位时,没有大的变化,法律保持了相对的稳定。
[Two]、西汉中期的刑罚改革的过程与内容是怎样的
汉代刑法改革发生在西汉中期文帝十三年正式改革改革刑制主要内容:废除肉刑,以笞,死刑来取代原有的刑罚。具体为:把黥刑改为髡钳城旦舂,劓改为笞三百,斩左趾改为笞五百,斩右趾改为弃市。汉景帝执政之后,进一步改善文帝改制的内容。一方面,两次减少笞的数量,另一方面,景帝命丞相刘舍和御史大夫卫绾制定《箠令》,具体规定执行笞刑的刑具尺寸、重量、规格,行刑时中途不得更换人。至此,杖刑开始规范化。影响汉文景帝废除残害人肢体、刻人肌肤的肉刑,具有进步历史意义,不仅符合经济发展的需要,顺应历史发展趋势,而且还十中国刑罚制度拜托原始状态,由野蛮残酷走向更为人道文明的道路,这也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卫后世以身体刑、劳役刑卫主体的"五刑"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当然,汉朝这次改革仍存在局限性。如改革过程中,局部范围曾有一定程度的反复、倒退,斩右趾改为死刑弃市,由轻变种,宫刑本已废除,后来又予恢复等,改革后的刑制仍十分复杂。即便如此,其进步意义是不可否定的。
[Three]、朱元璋制定的五大刑法
明清两朝是刑罚最巅峰的时期,而大多数酷刑都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发明的,为了研究这些刑罚废了不少心思。
明朝贪污成风,为了治理源源不断的贪官,朱元璋发明了一种痛苦远超凌迟活剐的极刑,这种刑罚能够将皮完整的剥下来,然后塞东西进去再缝起来,通常受刑之人不是活活痛死就是被自己吓死。为了整治这些贪官,朱元璋还建造了一个专门行刑的“皮场庙”,而行刑的刽子手也是经过层层选拔上岗,不仅要狠,还要刀法干净利落,不然行刑的时候质量就会大打折扣。
这里所说的梳洗并不是指古代女子的日常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对于女子来说这种刑法让人生不如死。它一般是先用开水浇人,再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整个过程中,犯人受尽了痛苦,热水的滚烫和刷肉之痛都是难以忍受的,许多犯人都是受不了痛苦而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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