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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归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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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归化

大家好,关于唐朝的归化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唐代均田制有何变化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长汀地名所包含的历史
  2. 五代十国有唐朝后裔吗
  3. 唐代均田制有何变化

[One]、长汀地名所包含的历史

〖One〗、长汀县,历史上称汀洲。汀州历史悠久,从唐代至清朝末年的一千多年间,长汀县城一直是州、郡、路、府的所在地。据《永乐在典》、《汀州府志》记载,长汀置县始于汉代。西晋太康三年(公元282年)设新罗县;唐代开元廿一年(公元733年)设长汀州;开元廿四年以汀江为名改为汀洲,辖长汀、黄连(即宁化)、龙岩三县;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称临汀郡,辖长汀、宁化、上杭、武平、清流、连城六县。元朝为汀洲路,仍辖六县;明、清两化,设置汀洲府,管辖长汀、宁化、上杭、武平、连城、清流、归化、永定八县。民国2年(1913年)废府制,设立汀漳道,后又改为第七行政督察区。1950年后隶属龙岩管辖。

〖Two〗、汀江,为福建四大水系之一。因它的流向从北向南,按八卦方位,称为丁水,丁水加上水成为汀,而得汀江。汀江在宋代就得到了开发,由于汀江航道的开辟,沟通了内地汀洲与沿海城市的经济往来,到明、清时期,汀江上曾出现“上三百、下三千”的航运繁忙景象。汀洲城成为水上交通枢纽、闽粤赣三省边界的物资集散地、商业贸易中心。

[Two]、五代十国有唐朝后裔吗

〖One〗、五代的后唐(923年建立),建立者李存勖本沙陀人,李克用长子。沙陀部出自西突厥,这支沙陀部族后来归化大唐,被赐以国姓李,这种情形少数民族被赐姓的很多。例如西夏的李元昊家就是被后唐赐姓李,后来赵宋赐姓为赵,以示对这些归化少数民族的奖赏。

〖Two〗、南唐是海州人徐知诰(公元937建立年),徐是杨吴重臣徐温的养子,原姓李,建立政权后改名叫李昪,徐知诰祖上是平民出名和李唐皇室没有关系。

[Three]、唐代均田制有何变化

唐代均田制的精神与北魏均田制的精神上也有很大的差异。北魏均田制着重于与士族的妥协,而唐代则看似有利于小农,但实际上因允许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也就为土地的兼并大开方便之门。这点我们可以从唐代均田制中的许多特例中发现,比如:

1.唐代政府赐田过于浮滥,加上唐代给予官吏的永业田十分宽厚,于是产生大量官吏私庄。

2.允许自由买卖的特例甚多:要安葬家人,可以卖地;要搬家,可以卖地;要转行,从事工商业,也可以卖地。

3.不用征税的对象不要太多!皇亲、贵族、九品以上职事官、就读大学(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单亲妈妈(寡妻妾当户者)、重大疾病与重大伤残的(笃疾、废疾)、孝子、顺孙、节妇、宗教人士(僧道),全额免除征税;被外国人掳掠逃回的(诸落入蕃人而复来者),被掳一年免三年,被掳两年免四年,被掳三年免五年;归化的外国人(蕃人来归化者),免十年。

其次,转到均田制的收受问题上来。露田是属于国有土地,是授田者仅具土地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因此授田者死后国家便会收回露田,再行分配,但这样一来一往的收受,便造成了土地畸零化的问题,于是人们便在私下进行交易(虽然这是与法不容的,但严格说来,这些交易只是走法律漏洞,因为土地交易并不是所有权的移转,而是使用权的移转),使家户的土地能尽可能的完整,于是长久下来,政府所有的地籍资料便与实际不符,这就造成政府对地籍掌握的困难与为来收受作业的困扰,更直接导致立基于均田制的租佣调法走上崩坏之路。

此外,政府默许土地使用权的交易,这自然也就促成土地兼并出现的可能(既然为了整合自家土地能买卖露田,当然也能将从别人那买到或卖出土地)。

由于土地(不论露田或桑田)能被买卖,就造成了均田制走向崩坏。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唐朝的归化和唐代均田制有何变化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标签:# 均田制# 长汀# 唐代# 归化# 汀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