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宋朝官位俸禄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宋代王爷的俸禄是多少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下面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宋朝官位俸禄和宋代王爷的俸禄是多少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One]、宋代王爷的俸禄是多少
宋代王爷一年的俸禄大概是在七万贯,而一个一品大臣一年的俸禄也就只有四万贯,可见在宋朝时期的王爷一年的俸禄绝对是很多的,这就让宋朝的这些王爷成为了大富翁,他们最终也成为了大宋王朝的最大的负担,不得已才选取了削减他们的俸禄,可见宋朝的富庶。
[Two]、宋代官制利弊
〖One〗、宋的谏官机构为为谏院,主官为左右谏议大夫,下设司谏和正言。
〖Two〗、以下是文献通考中关于宋代谏官的记录,总结如次。总结起来,可以看出在宋朝早期的谏官还是针对皇帝的,但是后来就逐渐演变为针对大臣的,最后甚至蜕变为权臣控制朝政的工具。
〖Three〗、其所属先后变动几次,先是由中书门下官员充任,再次是左右谏议大夫分属二省,再次是专属门下,再次是独立机构与二省抗礼。
〖Four〗、宋承五代之弊,官失其守,官、职、差遣才以定俸入而不亲职。谏议大夫、司谏、正言,皆须别降敕,许赴谏院供职,方为谏官,亦有领他职而不与谏诤。其由他官领者,带知谏院,以两省官充。掌供奉谏诤。凡朝廷阙失,大则廷议,小则上封。
〖Five〗、真宗天禧元年1017,诏两省置谏官六员,谏官成为专职。
〖Six〗、明道年间1032,设立谏院,归属门下省。
〖Seven〗、庆历初,诏除谏官毋得用见任辅臣所荐之人。
〖Eight〗、元丰(1078)寄禄为大中大夫,始正名左、右谏议大夫为谏垣之长,专言责焉。左隶门下,右隶中书,同掌规谏。
[Three]、宋朝贬官制度
〖One〗、“对移”是两宋时一种相对最轻的贬黜惩罚手段。
〖Two〗、州级主官(如知府、知州)、路级主官(亦即“监司”,如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地方军事长官(如制置使、宣抚使),可以在上报中央的同时,将自己辖下部分官员的差遣或职事官进行两两对调。
〖Three〗、如是由于官员因老、病、昏庸等缘故不称职,抑或由于官员有不法行为,而导致的“对移”,则即为一种惩罚手段。
〖Four〗、即贬降职务,这在宋代有各色各样的形式,我于此试举几种——
〖Five〗、如“出外”。例如北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年)四月,“监察御史里行”(御史台差遣)张戬落职【3】出外,“知(江陵府)公安县”。
〖Six〗、【注3:宋代有时也会用“落职”来指代“失去中央差遣或职事官”的状况。这与前文所述的对职名的“落职”全然不同。】
〖Seven〗、如“近、大降远、小”。例如前文曾提及北宋仁宗至和二年(1055年)十二月,包拯因之前举荐不当,降本官(阶官)、差遣一事。他的差遣就是“大降小”,从“知庐州”降为“知池州”。
〖Eight〗、这三者相当类似,都是不等该官员的差遣或职事官任满,即行罢免,由另一官员顶替。该官员被罢免而失去职务后,情节较轻的,只好等待下一次铨选、任命;情节较重的,则还需要等待审查。
〖Nine〗、其中,“冲替”作为惩罚手段,重于“差替”。这两者在北宋前期并不(或者说至少并不完全)具有贬黜、惩罚的意味,之后才渐渐成为了惩罚手段。
〖Ten〗、而“放罢”则出现于北宋后期,并在南宋时逐渐取代了“差替”与“冲替”。
1〖One〗、指直接将该官员贬降、责授为各种闲散官,即基本无职守或完全无职守的,常用于安置各色人等的一些特殊的差遣或职事官。譬如分司官、祠禄官、添差官、散官(散秩)等等……
1〖Two〗、针对全部官职的主要贬谪罢黜方式。
1〖Three〗、指停止该官员所拥有官职的全部职守与权力。
1〖Four〗、“勒停”,或同时“追官”,称“追官勒停”;或同时“除名”,称“除名勒停”。前者一般还保留了某种程度的官衔,后者则失去了官员的身份。
1〖Five〗、即俗称的“削籍为民”,指官员被剥夺全部官职头衔。之后,若其父祖近亲仍有官身,则该官员的身份变为官员亲属;否则,为庶人身份。
1〖Six〗、这是宋代那些直接对官员的官职起作用的惩罚手段里最重的一种。但即便遭受除名,通常依然有机会叙复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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