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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与唐朝户籍政策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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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与唐朝户籍政策的不同

很多朋友对于秦朝与唐朝户籍政策的不同和隋唐时期的户籍制度是怎样的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块儿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隋唐时期的户籍制度是怎样的
  2. 秦朝有农户公户之分吗
  3. 中国古代户籍制度演变的原因

[One]、隋唐时期的户籍制度是怎样的

隋唐时期的户籍制度是以户为单位,实行“丁口计算”的制度。每户必须有一名户主,户主负责管理家庭成员的生活和工作。户籍贯彻了“籍贯原则”,人们的身份和权利都与籍贯有关。此外,户籍还规定了人口的分布和职业的分布,有利于政府管理和调配资源。在这种制度下,人们的社会地位和职业是固定的,且不易改变,这也限制了社会的流动性和发展。

[Two]、秦朝有农户公户之分吗

〖One〗、秦时期的户口,笼统地可以分两大类,一是普通的平民户籍,二是特殊户籍。特殊户籍也可以笼统地分为两类,一是特权阶级的户籍,这其中包括宗室籍、宦籍等等。二是底层的贱籍,这个包括赘婿之籍、刑徒之籍等等。

〖Two〗、秦国,军功爵制度和名田制度都和户口密不可分。

[Three]、中国古代户籍制度演变的原因

〖One〗、户籍起源很早。春秋时发展为书社制度,25家为社,“社之户口书于版图”,版即户籍。战国时,强国“少料其民”,并实行上计制度,地方长官每年要将境内户口登记状况和赋税收入预算呈报国君。秦国商鞅变法后,严格户籍管理,又将之与军事编组相结合,五家为保,十家为连,行“什伍连坐法”。

〖Two〗、秦统一后,使黔首自实田,遂系田亩于户籍。汉代定户律,各地八月“案户比民”,将各户占有的土地及其他财产记入户口登记册内,作为征收人口税和分派兵役、力役的依据。户籍这时是人口、土地、赋役三种册籍的合一。汉户籍三年一造,谓之“大比”,并三年上计一次;每年征赋前的校核谓之“小案比”,属经常性登记统计。

〖Three〗、唐代也是三年一造户籍。由民户自己申报户口、田地,记入“手实”;里正据手实造籍。官员按各户资产多寡、丁口强弱量定户等(户分九等),据以征收户税。

〖Four〗、上计已改为一年一次,两次造籍中间年份按各年呈报的手实注于籍册,相当于异动登记。又为防止低报丁龄、伪报病老等,由官员检阅人丁形貌,称“团貌”(三**为一团)。户籍制度趋于完备。

〖Five〗、宋代,土地私有制进一步发展,征收赋税渐以田亩为主,户籍遂按有无土地分为主户、客户,并按土地多少分别户等(农村分五等)。

〖Six〗、同时,设置各种单行的田亩帐册图簿,地籍逐渐从户籍中分离出去。宋取消人口税,仍征丁口之赋,差役也按丁抽派,因又有丁帐、丁口簿、五等丁产簿等单行户籍,均只计男口。王安石主政时行保甲、完税诸法,许多地方又取消丁帐等,改设甲册,并作抽练兵勇之用,亦常作为催科、征赋之据,但亦限于男口。

〖Seven〗、宋以后,金的户籍登记包括男女老少,较宋为全面。元代则户类、户等复杂,户籍制度颇乱。

〖Eight〗、明初总结户籍,进行人口普查,颁发户帖,登记户种(民户、匠户等)、原籍贯、现籍贯、居住地、各口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等,相当完备。又在户帖的基础上建立黄册,除记录户帖项目外,并列徭役税粮科则。

〖Nine〗、黄册十年编造一次,十年内的变动也登录,借以调整赋役。地籍则另有鱼鳞册,与黄册并行。明中叶实行一条鞭法后,大部分赋税都按田亩征课,鱼鳞册更为重要,黄册改以户籍为主,但这时仍有部分税银按人丁征收。

〖Ten〗、清初,户籍散失。顺治初,为征收丁银,行户籍人丁编审制度:将户籍分为军、民、灶、匠四类,以户为单位核登丁口,三年(后改五年)一造丁册,其他人口不备载。

1〖One〗、康熙五十一年(1712)规定以后滋生人丁不再加征丁银,其后逐步实行摊丁入地,丁银全部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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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户籍# 户籍制度# 田亩# 人丁# 户口